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周启让)
文章来源: 阳江市阳东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8-20 11:10 浏览次数: -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阳江市阳东区始兴路48号二楼阳东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联系方式:0662-675683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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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启让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阳江市阳东区红丰镇红锋管理区新寨村大道10号 |
441704090004JC00001F00010001 |
248.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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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阳东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