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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阳东区海水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 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03-18 17:08    浏览次数: -

  一、制定背景

  为做好海水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全面推行水产生态健康养殖,促进水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阳江市海水养殖尾水综合处理技术推荐模式》(阳环函〔2023〕82号),我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阳东分局制定了《阳江市阳东区海水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一)《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二)《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阳江市海水养殖尾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阳环函〔2022〕388号)

  (三)《阳江市海水养殖尾水综合处理技术推荐模式》(阳环函〔2023〕82号)

  三、主要内容

  《阳江市阳东区海水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共七大点。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对象、建设内容、项目验收、项目奖补、保障措施。

  第一大点是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导向,按照“生态优先、依法依规、分类施策、属地负责、行业监管、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海水养殖尾水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大点是目标任务。我区沿海高位池养殖场和沿海土塘排放尾水的海水养殖场要建设尾水治理设施,并在2024年前完成治理任务,实现处理后的养殖尾水得到有效治理、循环使用或达到我省相关行业标准。

  第三大点是实施对象。实施对象为全区沿海高位池海水养殖场和沿海土塘直接排放尾水的海水养殖场。

  第四大点是建设内容。一个养殖场可单独建设一个尾水治理设施,也可以多个连片养殖场合建一个尾水治理设施。养殖场业主应按照《阳江市海水养殖尾水综合处理技术推荐模式》(第一版)推荐的模式(见附件3)建设尾水治理设施,确保处理后的养殖尾水得到有效治理、循环使用或达到我省相关行业标准。

  第五大点是项目验收。由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阳东分局联合区财政局和属地镇政府对尾水治理设施进行审核验收。验收通过后,实现处理后的养殖尾水得到有效治理、循环使用或达到我省相关行业标准,养殖尾水可正常排放。

  第六大点是项目奖补,共两方面。第一方面是奖补标准,结合我区现存的海水养殖面积,参考尾水处理设施的市场价格,“沿海高位池养殖场”最高奖补800元/亩、“沿海土塘排放尾水的海水养殖场”最高奖补600元/亩。第二方面是资金申报,包括项目申请对象、申请材料要求、审核要求、验收拨款要求、资金监管、注意事项六小点。

  第七大点是保障措施,共四小点。一是加强组织,提高认识;二是加强联动,全面整治;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四是加大资金筹集力度,确保整治落实到位。

  四、执行年限

  本方案自2024年3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期间如遇国家和上级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要求执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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