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分局机关有关股室:
为更好贯彻执行《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许可“一证多址”改革试点的通知》(阳市监营〔2023〕213号)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阳东实际,现就我区食品生产领域开展 “一证多址” 改革试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阳东辖区内存在两个及以上生产地址,且已办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备案(即“一照多址”备案)的食品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新办、变更、 延续与注销等事项适用本通知。
(二)特殊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等事项不适用本通知。
二、办理方式及材料规范
(一)办理方式
阳东辖区内普通食品生产企业存在多个生产地址,通过线上办理的,申请人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向市市场监管局阳东分局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相关业务;通过线下办理的,申请人可直接向分局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分局行政许可股依职权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对符合食品生产许可条件的,准予在其食品生产许可证上载明多个生产地址。
(二)材料规范
1.新办食品生产许可证时申请载明多个生产地址的,按 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已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增加生产地址的,按照《食 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与 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参照《食品生产许可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要求提交。
3. 已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延续同时增加 生产地址的,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与延续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参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要求提交。
三、受理及审批流程
(一)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按要求受理相关申请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按照规定的时限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作退回补正处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已受理的新办食品生产许可或新增生产地址申请,应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 版)》等相关要求,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并按时限要求完成现场核查。实际生产地址经现场核查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要求的,应 在《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的备注栏注明对应食品类别 的生产地址。
(四)应在办结时限内做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按要求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监督管理
(一)落实证后监管
对于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的,申请人获证后应当在1个月内对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各市场监管所及分局食品生产股书面报告;在许可决定作出后3个月内,各市场监管所及分局食品生产股应依职权对获证主体涉及整改的生产地址开展一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整改。
(二)强化信用监管
1. “ 一证多址”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职责由各市场监管所及分局食品生产股依职权按照风险分级管理的要求履行。
2.“一证多址”食品生产企业任意一个生产地址有监督抽 检不合格、监督检查不符合、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 以及其 他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存在隐患等食品安全信用记录的,除变 更生产者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及生产地址无实 质性变更等登记事项外,其余变更及延续的许可申请均需分局行政许可股对许可证上载明的所有生产地址进行现场核查。
(三)加强日常监管
各市场监管所及分局食品生产股应依职权加强对食品生产的日常监管,食品生产者的生产地址未在其食品生产许可证上载明的,应依法视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并严肃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加强贯彻落实。各单位要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积极有效地开展食品生产许可“ 一证多址”改革试点工作,推进食品生产许可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地落实。
(二) 落实主体责任 ,严监管促规范 。要切实加强许可与监管工作的衔接,分局行政许可股发证(含核发、变更、延续等)后15天内将许可信息通报给各市场监管所及分局食品生产股,各市场监管所及分局食品生产股及时列入监管计划,履行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行为,切实保障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三) 总结经验做法 ,提升服务效能 。各市场监管所在实行“ 一证多址”工作实施过程中,如遇到一些问题或有好的建议和做法,请积极向分局行政许可股、食品生产股反馈,及时协调沟通,认真总结改革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行政许可股联系人:钟颖娴,联系电话:0662-6619663;
食品生产股联系人:田芳卉,联系电话:0662-6636129。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阳东分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