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阳东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阳江市阳东区涉企服务负面清单》的通知
文章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4-07-23 11:46 浏览次数: -
为规范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涉企服务行为,构建亲清统一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响“效率阳江、服务阳江、诚信阳江”营商环境品牌,围绕政策落实、政务服务、企业服务、监管执法等四个方面,制定《阳江市阳东区涉企服务负面清单》,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阳江市阳东区涉企服务负面清单 |
事项类别 | 主要措施 | 禁止行为 |
政策落实 | 政策落实阳光规范,不得变通走样 | 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 |
落实涉企重大政策时搞“一刀切”,在政策执行中“前紧后松”“宽严不一”,滥用自由裁量权 |
漠视企业在政策执行中遇到的困难,置之不理、推卸责任 |
政策调整和执行前未与企业充分沟通 |
涉企政策一视同仁,不得设置壁垒 | 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证照办理、融资贷款、减税降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和验收等方面,违规设置(实施)或者变相设置(实施)限制性、歧视性政策措施,损害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
限制外地经营主体进入 |
排斥、限制经营主体参与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 |
限制企业迁移和注销 |
对外地商品服务或外地经营者采取歧视性措施 |
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妨碍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
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 |
对外资企业实行歧视性措施 |
政务服务 | 为企服务首问负责,不得态度冷漠 | 在办理涉企政务服务过程中,“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
不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一件事一次办等制度,不落实“一窗通办、马上办、帮办代办”等规定,服务态度冷漠 |
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公开透明,不得层层设槛 | 在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外擅自设定行政许可,擅自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导致审批事项该放不放、明放暗控 |
把“倡导”“引导”事项变相转为“必须”事项 |
系统不联通、数据不共享导致办证难办事难 |
企业服务 | 合同承诺积极兑现,不得失信于企 | “新官不理旧账”,招商不诚信、合同不履行、承诺不兑现,违规干预企业经济纠纷 |
随意拖欠企业货物、工程、服务、保证金等账款,或者变相延长付款期限 |
涉企诉求有需必应,不得推诿扯皮 | 在涉企服务中敷衍塞责,漠视服务对象合理诉求 |
对于市场主体通过12345热线、信访等反映问题或者投诉举报事项,拖沓办理、不办理、敷衍塞责,或者以各种借口威胁刁难、打击报复举报者,损害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 |
政商交往亲清有度,不得吃拿卡要 | 利用职权索取和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各种名义和形式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股权及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 |
违规借用企业钱款,或者变相占用其房屋、车辆等 |
违规在企业任职或兼职取酬、违规入股,或者要求企业摊派或报销应由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
违规向企业及其负责人无息或低息借款、放贷收息 |
默许、纵容、包庇亲友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职务影响在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 |
监管执法 | 执法监管公正合理,不得任性随意 | 随意性或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人情’执法、‘逐利’执法、过度执法、“钓鱼”执法、粗暴执法、外包执法 |
强迫企业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向企业收取不合理费用 |
涉企收费依法依规,不得额外增负 | 对企业违规收费、乱罚超罚、以罚代管、一事多罚,乱摊派、乱募捐 |
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参加评比、达标、表彰等类似活动,或借机收费、变相收费 |
为企业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者违法强制其接受中介服务,不接受就找各种理由不办理或不及时办理 |
涉企案件审慎办理,不得超越权限 | 在处理涉企案件时,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设备、账户或资金,干扰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
查办涉企案件,需企业协助调查的,侵犯企业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 |
随意限制民营企业家自由 |
有案不立、有案不查,或拖延立案、搞变通限制立案 |